珠海校内除“四害”及白蚁防治
珠海校内除“四害”及白蚁防治
1、白蚁防治:校内所有建筑物。
2、除“四害”:含校园所有建筑及周边雨水井、污水井、排水沟、水电管网和绿化草地。
二、资质要求:
按白蚁防治、除“四害”国家标准关于行业基础规范,企业应达到以下要求:
(一)、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;
(二)、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场所;
(三)、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。
三、招标/施工要求:
1、具有白蚁防治等相关资质;
2、宿舍/教室/办公室内要求无白蚁,不定期巡查,根据白蚁活动规律,及时发现白蚁情况。如出现白蚁情况,第一时间进行清理防治,如因不作为造成严重损失,校方有权追究赔偿责任甚至解除合同;
3、消杀施工严格按广东省爱卫办《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系列技术指引》执行。蚊子、苍蝇、鼠等防控达到标准控制范围,要求投标方出具具体方案作为合同附件;
4、如消杀不到位导致学校师生员工因病虫传播疾病(如登革热),我方有权追溯中标方责任,合同期内中标方未达到规范要求导致如疾病传播等情况,我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。
5、“四害”按每月2次消杀。白蚁按防治、消杀相结合,一经发现立即处理。特殊季节,依据病虫害、传染病等情况,按相关规范适当增加药剂和消杀次数,中标方必须按校方要求和技术指引要求,严格落实消杀工作。
四、招标合作方式:
1、根据投标方具体方案叙述,包括施工人员、设备、案例、药效配比等择优选择,校方内部评审。
2、采用按年包干制,包人工、包料、包税费。
3、合作期限: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