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珠海白蚁防治收费标准的批复
粤房地产管理局:
你局《关于白蚁防治收费标准的请示》(粤房发〔2014〕19号)收悉。珠海市是白蚁危害的重灾区,从2007年实施白蚁防治工作以来,白蚁的危害得到有效降低,社会反映良好。根据《广东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》(省政府第196号令)等有关规定,白蚁危害区的房屋必须实行强制性白蚁防治。为确保珠海市白蚁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,参照内江门发改委《关于白蚁防治收费标准的批复》(内发改收费〔2013〕216号)规定,经研究,现就珠海市白蚁防治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:
一、收费标准:
(一)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翻建房屋白蚁防治收费,按建筑面积计算,最高不超过2.80元/M2。
(二)旧房、建筑物、构筑物、树木等白蚁灭治费,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。
(三)城市害虫(蚊蝇、蟑螂、蚂蚁等)灭治费,由双方协商确定。
(四)房屋装饰装修白蚁预防收费标准(按建筑面积收取):
150 M2以上,960元/套;其他用房超过150 M2以上部分,按2600元/150 M2计收。
(五)商业用房10—16元M2,按实际预防面积收取。
二、收费范围
(一)白蚁防治以珠海城市规划区(包括建制镇)以内的房屋为收费对象;规划区以外的房屋在房主自愿申请的前提下,可参照本文规定标准执行。收取白蚁防治费以后,防治单位必须保证防治有效期达到十五年。若在有效期内出现白蚁危害,应由防治单位免费进行灭治。
(二)旧房白蚁灭治应由房主自愿提出申请,不得强制执行。
(三)农村房屋的白蚁防治、灭治工作,应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,由房主自愿申请,其收费应低于上述标准的20%执行。
(四)拆迁还房、农房的装饰装修白蚁防治费暂缓收取。
三、白蚁防治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,财务管理及票据使用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。你局接本文后,应即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,实行亮证收费并进行收费公示。